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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逾期近两月 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吗?
来源:银川新闻网     时间:2023-08-29 15:26:50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4月5日,王先生与装修师傅张先生签订一份装修合同,双方约定竣工日期是6月30日,合同总价款为101000元。但是截至8月17日,仍有约20%的工程量没有完成,致使他结婚的计划受到影响。

“6月30日之前,我就已经支付了75000元,但是因为和他多次沟通都不是很愉快,我单方面提出跟他解除合同,不让他继续干了。”王先生说,双方在核算工程量以及剩余款项时,一直无法达成一致。

装修师傅:最少需再支付9000元工程款装修师傅张先生表示,没有如期完工主要是因为王先生单独定制的柜子,做柜子用了两个月的时间,并且双方商定,每验收完成一项之后再做下一项。因为王先生的原因,致使验收时间比较长,这才导致了工期延误。“合同预算里每一项都写得很清楚,已经干的项目一共花了8万多元,解除合同的话,王先生需要再支付13000元。”

现场,王先生对于张先生的说法并不认可,只愿意再支付4000元,并提出找第三方装修公司对已做工程量进行评估,张先生表示不同意。“你给我付9000元,我们算了结,这是我的最低限度。”

律师:建议双方能尽量通过协商解决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宁夏言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攀。孙攀表示,双方解除合同的意愿是一致的,但是关于未履行部分的扣款以及已经履行部分实际支付的装修费发生了争议。针对这种情况,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双方的争议。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装修师傅张先生认为他的装修服务已经超出了75000元,那么就要由张先生向司法机关申请委托第三方鉴定公司,对已经装修完工的金额进行鉴定。如果主张工程款、工程质量有问题,或者工程没有完工等情况,那么举证责任就在王先生。”孙攀说,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双方能尽量通过协商解决。  截至发稿前,记者了解到,王先生愿意支付9000元给张先生,张先生表示会对房屋内已完工部分但是验收不满意的地方进行整改,同时解除双方的装修合同。

记者 杨梦 董鹏 马雨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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