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度假
失信行为曝光台丨欠款四十余万元不还 法院强制执行没商量
来源:银川新闻网     时间:2023-08-18 15:21:34


(资料图)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滕戈 张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现实生活中,经常会遇到欠钱不还的现象。近期,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因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兴庆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其采取了强制执行,以实际行动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申请人张某某借款给被执行人郭某某四十余万元,达到双方约定还款期限后,被执行人郭某某未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张某某便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在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郭某某却仍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是,张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们此前已经电话传唤过被执行人,调查中也发现被执行人在我院有五件终结本次执行的案件,很早就已经被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了。”执行本次案件的兴庆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章继鹏说道。

执行当天上午十点,记者首先跟随兴庆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来到被执行人郭某某的公司,发现大门紧锁,处于无人的状态。对此,执行法官现场在其大门口张贴了传票后,又来到了其住所,找到了被执行人郭某某,但在现场,郭某某声称,自己目前仍然无力偿还欠款。随后,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带回法院,再次与申请人张某某进行调解。

“被执行人名下由于没有现金,所以现在提出了抵顶白酒和收藏品,但申请执行人不接受这种方案,目前我们只能对被执行人采取临时羁押措施,看他能否再想一些办法,如果仍然拒不履行,也无法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则会采取强制司法拘留措施。”执行法官章继鹏说。

最终,经过执行法官协调后,被执行人郭某某与申请人张某某达成和解,向对方先行支付了五万元欠款,剩余部分分期还款。对于这起执行案件,执行法官章继鹏也向广大人民群众提醒道:法院的生效判决是有强制执行力,你要在履行期间内去积极履行,不然进入强制执行,是会有强制措施,一方面维护胜诉当事人的权益,另一方面也让自己履行义务,避免自己消极履行或拖延履行造成不利的影响。

标签:
相关推荐
最新推荐

广告

X 关闭

广告

X 关闭